第二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在四川成都举办,年会现场邀请了旅游业界知名专家学者,以“旅游,为美丽中国添彩”为主题,进行精彩演讲和对话。针对2013年全国旅游业即将发生的很多大事,北京大学教授、北大旅研中心主任吴必虎从专业角度出发,谈到了旅游法的影响和一些个人观点。
北京大学教授、北大旅研中心主任吴必虎:
旅游法涉及到非常多的利益主体,这里面冲突最大就是旅游规划和旅游资源的利用。因为旅游很多建立在文物资源、风景资源、水资源等各种资源上,而这些资源目的地发展当中很多管理权并不在我们旅游部门手里,所以我们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规划问题。在这点上拉锯战有很多次,最后需要大家协调、妥协。对于旅游功能的妥协而言,因为旅游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是要通过很多政府部门共同协调而为旅游者提供的,而一个城市、一个省要做好旅游目的地景区公共协调则很难达到。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旅游功能区,也就是涉及到各种各样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等等,这个被拿掉了,但在必要的情况下,旅游功能集中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计划在,但是仍然还软弱。所以这也是目前多部门博弈的结果。但我相信,从理论上,旅游规划跟其他规划要协调。作为城市规划的老师,我知道城市规划很多是滞后的,是跟不上需求的,所以我一直强调《旅游法》的解读,旅游规划和旅游要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