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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一篇“宁乡灰汤紫龙湾温泉度假区财物锁柜子里被盗,游客财产没有保障!”的游客消费投诉被多个实名认证微博转发,引发网上热议。本报也接连收到读者投诉,称价值近7000元的本田摩托车、价值20多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先后在该景区不翼而飞。让这些游客难以接受的是,赔偿事宜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

作为一家自称为“湖南人的五星温泉”,2012年2月8日才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4A景区的旅游景点,紫龙湾缘何屡屡发生失窃事件?3月26日,记者前往景区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 记者 唐能

【游客案例】“西西”频出,赔偿很难

喝趟喜酒,丢了台摩托车

2011年12月13日,李先生骑摩托车到紫龙湾温泉度假区参加侄子的婚宴。看到紫龙湾酒店停车场有几个保安看守,他把新买的摩托车放心地停在了里面。谁料,锁好的车就此“消失”了。监控录像显示,李先生当天中午11:02进入酒店,11:29他的摩托车就被一个戴着车帽的贼大摇大摆地骑走了。

事后,李先生找到酒店方要求赔偿,对方报警后表示不能对此负责。

20多万的车,只赔1万了事

无独有偶,2011年初,自驾游客余先生和朋友一行4人来到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泡温泉,把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丰田凯美瑞黑色轿车停到了酒店停车场。可泡完温泉出门,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

经过漫长的调查和协商,实在耗不下去的余先生只得无奈接受酒店方给出的赔偿方案:一万元现金,两万元消费。

柜子锁着,3个人的钱都不见了

而近期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投诉帖中则提到,3位游客到紫龙湾度假区泡温泉,把衣物钱包等锁在寄存柜中,随后发生的事让他们又惊又气:柜门锁得好好的,打开一看,钱包里的现金却不翼而飞!他们每人损失都在2000-3000元。

酒店方再次摆出事不关己的态度,报警后,对游客丢失财物一事声称没有赔偿的义务。

【景区说法】“这是恶意诽谤”

3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坐落于灰汤镇东端小山坳内,依山而建的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沿着景区周边的小路,直至后山的山坡,整整一圈下来,整个度假区都被一人多高的蓝色铁丝网包围得严严实实,景区大门口的保安亭内有3名当班的保安人员值守,车辆均是刷卡出入。看上去,这个景区的安全设施非常到位。

然而,为什么看似安全的景区会频频失窃?酒店、景区为何多次拒绝赔偿?当记者表明来意后,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执行总经理周京伟似乎有些恼火,他对游客和消费者的投诉直接声称“这是恶意诽谤,恶意投诉”。在记者一一列举多起失窃案例后,他又承认“这是内外勾结的外盗事件”,态度反复。

随后,记者前往灰汤镇派出所了解情况。该镇派出所一名当班的副所长直言,灰汤镇属于旅游景区,问题较为敏感,“没有接到县级公安局的通知不能接受采访”。但他证实,紫龙湾以前和近期的游客被盗事件均已在派出所立案。

派出所内另一名知情的警务人员私底下告诉记者,近期还有湖南省内某大学教授在紫龙湾泡温泉时丢失了1万多元现金。更离谱的是,紫龙湾温泉度假区自己的员工也时有摩托车被盗现象发生。

画外音

“谁这个时候来捅事,搞谁全家”

对于这些失窃事件,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执行总经理周京伟显得不以为然,“我们这里摩托车丢得多啦!”“游客丢钱的事情已经处理了。”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发帖投诉的刘先生称,近日曾3次上门与景区方协商赔偿一事,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不予赔偿。

对于自驾游客余先生一行被盗轿车一事,周京伟先是称当地治安不好,“那天晚上灰汤丢了3台车。”然后又指责余先生一行是“道上的”,是想敲诈。

周京伟还声称,现在是灰汤镇创建国家旅游景区的时期,“上面发了狠话,谁这个时候要是来捅事,搞谁全家。”并告诫记者:“如果你要采访,我陪你练,但结果你要想好。”“你真是勇者无惧啊,X的,全国人民都知道周京伟在紫龙湾,你还敢来捅我的事。”

律师说法

拒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对于发生在紫龙湾温泉度假区游客财物被盗的事件,游客可要求度假区经营者进行赔偿。即使在案件的侦破期间,也可以要求温泉酒店方对其进行赔偿。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先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处理,如调解不成的,游客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进行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拒赔事小,失信事大

丢了钱,不赔。丢了摩托车,不赔。丢了轿车,因为怀疑车主“是道上的”,赔了——赔得也不多,20多万元的车只赔了1万元现金、2万元消费了事。作为一家4A景区,紫龙湾温泉度假区对待失窃事件的态度令人匪夷所思。

话说回来,去一次就丢了台车,谁还敢去第二次呢?拒赔可能是小事,失去了游客的信任却是影响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但愿那些急吼吼往国家级申报的景区们能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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