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伤者、旅游公司各有过错五五担责
50岁的朱阿姨参加由上海龙裔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组织的看房团前往安徽省黄山市看房,不料她房没看成,却在顺道游览当地凤凰源景区时不慎滑倒致伤,仅医疗费一项就花去1.8万余元。经协商未成,朱阿姨遂将龙裔公司和黄山凤凰源旅游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其各类损失计11.2万余元。日前,闸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旅游公司赔偿原告5.2万余元;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今年3月19日上午,在本市某居委会工作的朱阿姨参加了由龙裔公司组织的看房团一行40余人,前往安徽省黄山市看房。龙裔公司收取每位团员订金400元,用于交通和住宿。车辆当日到达目的地用过午餐后,龙裔公司便于下午组织全体团员先到由黄山凤凰源旅游公司经营的黄山凤凰源景区参观游览,并由旅游公司指派一名导游全程带领陪同。当看房团跟随导游行至一处天然巨型岩石(岩石一侧有溪流经过)上时,游兴正浓的朱阿姨却因不慎滑倒在地倒地不起,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龙裔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177元。
当晚,腿部依然肿胀的朱阿姨即返沪进一步治疗,两周后出院,朱阿姨为此花费医疗费1.8万余元。后经法医学鉴定,其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事发地点为一处湿滑的岩石,作为熟悉景区环境的旅游公司未在游客踏上岩石前尽到合理的风险提示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原告负有保障自身安全的义务,故可适当减轻旅游公司的责任;至于龙裔公司虽系本次活动的组织者,但在整个行程安排中并无不当,对原告因安全问题致伤也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本案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第一旅游网